市場觀察 | 發布日期 2023.04.02
歐盟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及瓶用聚酯回收近況
編譯|紡織月刊 編輯部
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歐盟瓶用聚酯回收現況
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一款我們熟悉的紡織化纖原料,更是常見使用於飲料瓶身的材料,因為它堅固,輕便且可安全應用於食品包裝。

儘管歐盟 PET 瓶回收率約 60%,但投放歐盟市場的新瓶僅含 17% 的再生 PET,而其餘的則「降級回收」至其他產業,多半是應用在紡織品。

根據瓶裝飲料業者的說法,這阻礙了該行業進行塑料瓶回收再製的路徑,並呼籲應立法允許飲料製造商優先獲取投放市場之回收材,建議透過歐盟委員會去(2022)年 11 月正式公佈的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PPW,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1條款中引入製造商的 「優先購買權」,來達成這個目的。

中歐非酒精飲料商 Mattoni 1873 表示:「其他行業正搭我們的便車,紡織業及其他行業對回收 PET 的競爭,也正導致該物料的價格飆升。」

飲料商要求委員會「應按比例且公平地獲取材料。」
 
歐盟主管機關的看法
歐盟委員會環境理事會負責人 Mattia Pellegrini 表示,歐盟已通過在包裝法中引入押金退款系統(Deposit Refund Scheme, DRS)來解決該問題。該機構表示不能優先向飲料行業提供回收 PET,因為這將導致「市場扭曲」,因此拒絕了該行業要求的「優先購買權」。

歐洲環境局 (EEB)  Jean-Pierre Schweitzer 則表示,時裝業正向消費者宣傳服裝中回收 PET 的含量並從中獲益,但很快將不得不面臨生產者責任延伸計劃EPR2

渠補充,紡織業正自回收材料獲益,但實際上,他們對廢棄物管理系統沒有貢獻,且將在廢棄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WFD)3 審查的背景下面臨 EPR 。
 
歐盟部分會員國尚未做好準備
根據 PPW,成員國被要求至 2030 年元旦起,所有包裝是可回收的,可回收成分低於 70% 的包裝將被視作不可回收的,不得投放市場。包裝生產者為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EPR)繳納的費用,將根據包裝可回收性評級而有區別。

歐盟正努力敦促 27 個成員國,改善各自國內再利用和處理廢棄物的能力,如今歐盟的立法是針對整體包裝材料,而非只聚焦於塑膠,這別具意義,也反映歐盟盼透過「綠色外交」來影響全球環境政策。

然而,許多國家尚未增設對廢品回收再利用的基礎設施。

歐盟委員會也將發布一份 「預警報告」,評估不同歐盟成員國的回收能力。Pellegrini 表示,情況應不樂觀,因為大多數成員國恐因缺乏回收的基礎設施,將面臨不合規的風險。

目前,歐盟仍將大部分垃圾運往區域外。據該統計局估計,2020 年歐盟向非歐盟國家出口廢料達 3,270 萬噸,自 2004 年以來成長四分之三 (+75%) 。
 
 
 
結語
臺灣紡織業使用回收瓶用聚酯材料相對其他競爭對手積極,主要是業者在掌握材料創新及製程技術成熟,對環保和永續發展意識也相對較高。在歐盟回收設施及獎勵制度尚未普及之下,廢材的來源及法規的調整將會是持續觀察重點。若歐盟按 EPR 執行,未來紡織相關行業將只能自服裝或紡織廢料回收聚酯(或其他成分),對產業目前與品牌商合作及採購模式的影響較大,本刊將追蹤此案後續發展,以利相關業者參考。
 
1. 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PPW,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該提案的總體目標是減少包裝和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同時改善內部市場的運作。
2. 生產者責任延伸計劃 (EPR,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ty):生產者的責任應該被延伸至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生產者的工作並不是把產品製造出來就結束,其還應該負責產品在被使用後的廢棄回收及處理程序。
3. 廢棄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WFD) :訂定標準來管理衝擊環境和人類健康的廢棄物,以及提供資源有效利用的改善措施,旨在達到循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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