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2026.07.21
歐盟 7 月 19 日起禁止銷毀滯銷服飾,大型企業須提出例外證明
歐盟進一步落實《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則》(ESPR),自 2026 年 7 月 19 日起,禁止在歐盟營運的大型企業銷毀未售出的服裝、配件及鞋類。歐盟執委會同時發布授權規則,明確界定可獲准銷毀商品的例外情況,以避免企業各自解讀,確保規範在歐盟市場一致執行。
滯銷品不能一丟了之,例外銷毀設下明確門檻
依規定,企業僅能基於健康、衛生或安全因素,或商品在搬運、退貨過程中受損且修復不具經濟可行性等理由進行銷毀。其他例外還包括商品不符合法律規定、無法捐贈、不適合再利用或再製造,以及涉及智慧財產權侵害等情況。歐盟執委會並未納入「銷毀的環境影響較低」這項理由,認為對此類產品而言,再利用所帶來的環境效益始終優於廢棄處理。
依規定,企業僅能基於健康、衛生或安全因素,或商品在搬運、退貨過程中受損且修復不具經濟可行性等理由進行銷毀。其他例外還包括商品不符合法律規定、無法捐贈、不適合再利用或再製造,以及涉及智慧財產權侵害等情況。歐盟執委會並未納入「銷毀的環境影響較低」這項理由,認為對此類產品而言,再利用所帶來的環境效益始終優於廢棄處理。
從銷毀數量到改善措施,企業都須留下紀錄
若企業援引例外條款,必須提出相關文件,證明銷毀條件確實存在,並將資訊提供給廢棄物處理業者。此外,企業仍須揭露遭丟棄的產品數量,以及為避免再次產生待銷毀庫存所採取的措施。根據歐盟執委會估算,歐洲約有 4%至 9%的滯銷紡織品在使用前即遭銷毀,每年因此產生約 560 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相當於瑞典 2021 年的淨排放總量。
若企業援引例外條款,必須提出相關文件,證明銷毀條件確實存在,並將資訊提供給廢棄物處理業者。此外,企業仍須揭露遭丟棄的產品數量,以及為避免再次產生待銷毀庫存所採取的措施。根據歐盟執委會估算,歐洲約有 4%至 9%的滯銷紡織品在使用前即遭銷毀,每年因此產生約 560 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相當於瑞典 2021 年的淨排放總量。
大型企業率先上路,中型企業 2030 年接軌
首波禁令適用於員工超過 250人、年營收高於 5,000 萬歐元的大型企業;員工人數介於 50 至 250 人、年營收介於 1,000 萬至 5,000 萬歐元的中型企業,則可享有較長的過渡期,自 2030 年 7 月起適用,部分資訊揭露義務亦採相同時程。歐盟環境、水資源韌性暨競爭型循環經濟執委 Jessika Roswall 表示,紡織業雖已走在永續轉型前端,但現有廢棄數據顯示仍有採取行動的必要,新規將推動產業朝更具循環性的實務發展。■
首波禁令適用於員工超過 250人、年營收高於 5,000 萬歐元的大型企業;員工人數介於 50 至 250 人、年營收介於 1,000 萬至 5,000 萬歐元的中型企業,則可享有較長的過渡期,自 2030 年 7 月起適用,部分資訊揭露義務亦採相同時程。歐盟環境、水資源韌性暨競爭型循環經濟執委 Jessika Roswall 表示,紡織業雖已走在永續轉型前端,但現有廢棄數據顯示仍有採取行動的必要,新規將推動產業朝更具循環性的實務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