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2025.08.15
關稅疊加、審查加嚴 美國市場出口門檻再升高
在美中貿易摩擦延續、川普政府新一輪關稅措施接連生效之際,美國近期針對多國進口商品實施更嚴格的關稅與原產地審查規範,對以出口為主的臺灣紡織成衣業者而言,通關實務與稅率計算將更具挑戰性,以下為本刊整理之相關政策重點與產業影響,供業界參考。
 
來源:Adobe Stock
 
一、關稅政策
美國現行關稅措施多元且具疊加性,主要包括:

 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針對與美國貿易逆差顯著的國家加徵關稅,並依國別劃分稅率層級,例如日本、韓國為15%,部分東南亞國家為19–20%。

 232條款關稅(Section 232 Tariffs):以國家安全為由,對鋼鐵、鋁(50%)、汽車及零件(25%)、銅(50%)等產品加徵高額關稅,其他如木材、半導體、藥品、多晶矽、無人機等仍在調查中。

 301條款關稅(Section 301 Tariffs):針對不公平貿易行為採取加稅等反制措施。

 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在國家緊急狀態下,對特定國家與產品加徵額外關稅,如芬太尼相關產品。

部分措施可疊加計算,例如對等關稅與301條款關稅同時適用,將顯著提高總稅負。若產品同時包含產品同時包含鋼鐵(適用232條款)和其他材料(適用對等關稅),則可能需要分開計算和申報。

二、美國通關制度
在高關稅環境下,通關程序的正確性更顯重要。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要求進口商履行「合理注意」義務,正確申報稅則分類、原產地與完稅價格。

 稅則分類:採用HTSUS十位數編碼,前八碼決定一般稅率與特殊關稅適用情況。

 原產地認定:以「實質轉型」(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原則判定,產品必須在製程中名稱、特性或用途發生顯著變化,且加工須具一定複雜度,簡單組裝或包裝不構成實質轉型。

 完稅價格:通常以實際交易(Transaction Price)價格為主,若無法取得,將採其他估價方法。

正確申報與完整文件是避免違規與罰款的關鍵,應提前檢視並備妥所需佐證。

三、轉運原則
除關稅與通關規範外,美國也加強查緝透過第三國進行簡單加工以規避關稅的「洗產地」行為。若貨品自中國大陸出口至第三國再輸往美國,未經實質轉型,原產地仍將被認定為中國大陸。違規者恐面臨額外 40% 關稅與高額罰款。

整體而言,美國在關稅與原產地管理上的雙重收緊,使出口業者需同時應對稅率成本上升與通關審查嚴格化的挑戰。臺灣業者應加強供應鏈透明度、確保原產地證明與生產流程文件齊全,並密切關注美國政策變化,及早調整出口策略以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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