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2023.11.21
歐盟同意對塑膠廢物實施出口禁令
塑膠垃圾對環境造成巨大破壞,每年有數百萬噸塑膠垃圾流入海洋。未來,來自歐盟的塑膠垃圾將禁止向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以外國家出口。
 
據德國明鏡週刊電子報(der Spiegel)報導,歐盟成員國代表及歐洲議會談判代表已就禁止向 OECD 工業國組織以外國家出口塑膠廢棄物達成協議。歐洲議會並宣布,亞、非兩洲之發展中國家及新興國家將是首波禁止出口對象。
 
不過,在新規則實際生效後仍有過渡性規定:經合組織以外的國家有5年時間提出「例外」申請,前提是這些國家的廢棄物管理必須符合相關要求。
 
歐盟執委會表示,禁止塑膠廢物出口目的是希望防止由此造成的對第3國環境破壞。研究人員估計,全球每年約有 480 萬至 1,270 萬噸塑膠垃圾最終流入海洋,大約相當於每分鐘 1 卡車的負載量。不少動物吃掉這些垃圾並因此而死亡。
 
2020 年度歐盟會員國共出口約 3,300 萬噸廢棄物,其中很大一部分流向土耳其、印度、印尼及巴基斯坦等 OECD 工業組織以外的國家。歐洲議員 Pernille Weiss 表示,歐盟最終將對其塑膠垃圾承擔起應負責任。按歐洲議會說法,該法規應在法律生效兩年半後適用,且歐洲議會與歐盟成員國仍必須正式批准相關協議。
 
此外,未來對廢棄物出口普遍會有更嚴格的要求。2021 年底,歐盟執委會提出更嚴格的廢棄物出口規則,以為環境健康提供更佳保護。
 
至其他一般廢棄物,只有在以環保方式處理並遵守國際勞工標準與員工權利的情況下才能出口到非 OECD 國家。根據歐洲議會公告,歐盟執委會將制訂一份此類廢棄物出口國名單,該名單至少每2年更新一次。
 
【資料來源:台灣經貿網】
 
回上頁